各位代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精神以及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参与学院民主管理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在学院建设与发展中的主人翁作用,不断推进学院制度建设和治理效能更好转化融合,特向全体代表征集提案,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
2020年4月——2020年5月
二、提案征集范围
1.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快我院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建议和方案;
2.关于加强学院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3.关于办学特色与办学定位、学科建设、教职工队伍建设,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等方面激发创新活力的建议和方案;
4.关于落实目标责任制,改进工作方法,提高管理水平和治理效能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5.关于深化学院“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校校合作”特色办学模式探索和实践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6.在加强立德树人、师德师风、教风学风建设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7.关于平安校园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8.关于广大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点和热点问题的建议和方案。
请各代表围绕以上问题提出提案,并在提案中标注清楚所提提案为以上八个类别中的哪一类别。
三、以下几个方面内容不列为提案
1.不符合党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有关规定的事项;
2.不属于学院和教代会职权的事项;
3.不具有实施价值和无法操作施行的事项;
4.纯属个人具体问题的事项;
5.没有充分调查,案不符实的。
6.多个提案内容,提案内容不明确、不详实的。
四、代表提案要求
1.提案征集是代表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的带有全局性的、普遍关注的或重要方面的工作建议和方案,教代会提案征集和办理是全院教职工通过教代会参与学院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是学院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各位代表必须以负责态度行使自己的权利。
2.教代会代表在拟定提案前应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对影响面较大的提案予以立案,超出教代会职权和学院管理权范围的提案将不予立案。
3.提案由一名代表提出,两名以上代表附议,也可由代表团集体提出,附议者不足规定人数的不予立案。代表提案应一事一案,附议代表要切实与提案代表加强对提案的调查研究。选题要慎重,案名要明确,案由要实事求是,调研与论证要充分,分析要中肯,建议与措施要尽量做到切实可行。
4.附议人要求本人签字确认,代表不能代签。提案内容除签字的地方要求用手写外(不得用圆珠笔填写),其余内容一律用A4纸正反打印。
5.非正式代表不能向大会直接提出提案,也不能作提案的附议人,如有提案,可通过教代会代表提出。
6.提案表为统一表格格式,请自行到工会网站下载,以打印方式填报。5月20日前以代表团为单位将电子版发至工会邮箱sxnyxygh@163.com。纸质版交学院提案委员会。
星空入口官方网站工会委员会
2020年4月29日